一方面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一方面却是中西部地区因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而造成土地抛荒,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全国*协委员李立新的建议是:通过转移建设土地指标的方式,统筹配置东西部资源。
李立新委员的提案,道出了许多国内发达地区城市的共同“心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以及外来人口的增加,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地区以及其他大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急剧膨胀。以宁波为例,现在该市按正常使用,每年至少需要建设用地10万亩,但不断减少的建设用地指标总量,加剧了供求矛盾。由于建设用地不能随意使用农保地,那怕是调整使用一亩农保地也要报国务院审批,而宁波市历史上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农保率非常高,农保率要超过85%。这一因素,对宁波的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必须树立转移人口的理念,让部分农民及其家属转移到就业机会多、收入高的经济密集地区。”李立新委员说。但他提醒人们注意一个日趋严峻的现状:随着中西部农民工大量融入沿海发达城市,这给有限的城市空间及医疗、教育、住房等资源带来巨大压力。李立新还关注到,2010年的一号文件中提到“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而且目前上海、宁波等城市已出台*策让优秀农民工在城市“安家落户”。根据这一发展趋势,若不能切实解决沿海发达城市面临的用地指标问题,这些城市将不堪重负。
为此,李立新委员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统筹实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资源的合理配置,考虑将农民工流出地的建设用地指标,转让给农民工大量流入的沿海发达城市,以使后者在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之后,通过扩大城市空间、提供更多公共服务,将更多农民转为产业工人及他们的家人转为城市人口。]
对于一些中西部地区,李立新委员的建议是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通过扩大农业种植规模、推广机械化,改变当前经济欠发达地区因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而造成土地荒芜、无人种植的现状。他认为,“这一办法,将化解经济欠发达地区农田低廉经济价值和经济发达地区建设用地高端经济价值之间的冲突。”
【新闻链接】 农民工进入城市,享受“同城同待遇”,在获得和打工地户籍人口一样的社保、医保以及教育等资源后,如果在家乡还继续享有宅基地和承包田,就对打工地的户籍人口造成了不公平。所以,农民工应该放弃他在家乡的宅基地和承包田,这些土地指标应该转移给打工地的城市,用于补偿这些城市提供给农民工的社保、医保以及教育等资源。
这样,农民工成了新市民,而城市也同比扩容,不会产生资源紧张、短缺,同时推进了“人的城市化”。而农民工流出地的省份,在转移出去建设用地指标的同时,替农民工流入地城市承担相应比例的农保地指标,由此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当地农业可以由此实现集中规模化,加上现代生态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农场化经营,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实现高效高产。
中国实际是资源禀赋并不很好的地区,占中国一半以上面积的西部地区只居住了15%的人口,沿海的一半不到的地区居住了85%的人口,大量人口往沿海城市汇聚是必然的、长期的趋势,也是世界城市发展的规律。所以,这样的人口转移,应该伴随土地指标的转移,我国才能真正建设城市文明,产生类似东京这样的国际大都市。 |